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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布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长沙晚报 2008-2-28 8:44:19

本报讯(记者 朱华)昨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布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全市考录计划为299名,其中市直机关188名,区、县(市)直机关49名,乡镇机关62名(含定向考录村干部名)。另有省垂直管理的单位招考28名。

 

  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5日9:00至11日16:00,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每日23:30至次日凌晨1:30暂停报名。

 

  考生可登录长沙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sha.gov.cn)、长沙人事信息网(www.crxx.com)、先锋潮网(www.xfc.gov.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等网站,查询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法及各职位的招考条件等相关事项。

 

  应广大考生的要求,本报记者昨日特地采访了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负责人唐武健,了解了今年公考相关政策。

 

  在职公务员不得再报考

 

  据唐武健介绍,与以往相比,今年公考有两大特点,一是实现了网上报名,另一方面就是对报考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除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出生)等相关条件方可报考外,还有一些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录用后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即被辞职的公务员、在读非2008年应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已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属于考试录用的对象,也不得报名。

 

  个体经营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报考职位要求中,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概念是不少人所关注的。唐武健表示,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而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笔试时间为4月12日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申论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参加过“三支一扶”的最多可加分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尚未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

 

  面试考官不只来自招考单位

 

  据悉,我市招考的B类职位在面试前进行专业考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市及以下招考单位面试考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一为7人或9人;其中招考单位的人员只占考组人数的少数。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公共人事人才服务单位,将于3月15日举办考前辅导公益性免费讲座,邀请长期从事公务员考试研究的专家主讲。凡报名参加2008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均可拨打0731-8186754索要听课证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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